所谓营业执照过户,就是营业执照变换所有人,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应予变换经营者,有限公司的所有权变换即为股东变换,也就是股权转让,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所有者为全体股东,只要变换了股东、股权,就意味着营业执照过户完成。
有限公司股东变换手续:
一、解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解决需提交手续
1、
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公司变换
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订《有限职责公司变换登记附表――股东给钱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者共有
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资料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有委托代理人的解决事项、权限、授权时限。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认可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限定的,从其限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手续。
5、股东两方签订的
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限定的,从其限定。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资料复印件;股东为公司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公司单位的,提交民办非公司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资料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限定的资格证明。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限定变换股东必须报经准许的,提交有关的准许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
4、5项手续;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组织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组织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第5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