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四十二条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
实用新型专利权和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三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
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专利法的保护是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