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贷款诈骗罪的
合同是否有效要分情况:
1、债权人金融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参与犯罪构成犯罪的,该金融机构与合同相对人之间签订的民事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2、债务人(借款人)涉嫌犯罪情况下民事合同效力的认定,特别是借款人构成贷款诈骗犯罪(主要指贷款诈骗罪或者
骗取贷款罪)所涉民事合同效力问题则存在较大的争议。大致有三种不同的认定结果。
(1)
借款合同无效。理由是:虽然合同效力应由民事法律来规范,但犯罪应由刑事法律来调整,如果刑事判决认定自然人或单位构成贷款诈骗犯罪,民事判决却认定所涉
借款合同有效,则明显存在法律逻辑上的矛盾,两者应是非此即彼的关系。刑事法律是最强烈的强制性规范,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损害的不仅是当事人的利益,而且必然损害国家利益,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应
认定合同无效。
(2)借款合同有效。理由是:对合同效力进行判断和认定属于民商事审判的范围,判断和认定的标准也应当是民事法律规范。虽然借款人构成贷款诈骗犯罪,但因犯罪行为与合同行为不重合,其所涉
借款合同的效力应从民事法律角度即从有效合同的三个要件来考察。
(3)借款
合同可撤销。理由是:行为人在刑事上构成贷款诈骗犯罪,在民事上应认定其在签订合同时主观上构成欺诈,该欺诈行为损害的是相对方或第三人的利益,应认定为合同可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