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离婚再办房产分割是可以的。我国法律规定,不猛登记离婚的前提是,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双方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办理、双方不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等,并不包括未依法分割财产。
起诉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破裂,且经调解无效,也不包含未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故可判断,财产分割与否并不影响夫妻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