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省市县区街号
现住址区市县街号
本单位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所解除
劳动合
同期限固定期限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无固定期限年月日起
完成工作任务期限年月日起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解除劳动合同原因()双方协商一致
()
劳动者辞职
()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用人单位原因致
劳动合同无效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或者违反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
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
()
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不能协商变更合同
()用人单位裁员
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年月日
支付经济补偿情况个月,每月标准:元,合计:元
缴费失业保险编号单位个人
用人单位
(公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注:1.此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给劳动者本人,一份装入本人档案,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
2.用人单位在15日内将劳动者档案移交其户籍所在市或区、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