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
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送当地
看守所羁押,这就意味着嫌疑人开始丧失了自由。虽然办案单位会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嫌疑人的家属送达《
拘留通知书》,但是却不会允许嫌疑人的家属到看守所接见嫌疑人。在这个阶段,除了看守所的管教之外,只有办案民警和律师可以见到嫌疑人。
《
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都规定了辩护律师在这个阶段的权利。比如: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
(一)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二)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这也就是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和会见权和案件知情权。当然,也可以为犯罪嫌疑人
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