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确定一下
二次抵押贷款,房子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并仍在还款中,再次做抵押贷款叫二次抵押贷款。
有前提条件要求
1已
办理房产证。
2房产减掉此前抵押贷款金额还有余值。如果此前办理的抵押贷款金额较房产价值小得多,比如房产值100万,只抵押贷款了10万,那还有90万余值。
3二次抵押只能以余值作为
抵押物价值,一般银行贷款会打折扣的,比如打6折的话。就只能抵押贷款90乘0.6就是54万。
4如果做二次抵押最好是再同一家银行做追加抵押比较好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
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
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
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
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八条【抵押权的保护】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