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会是以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为会员的自律性组织。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中国仲裁协会是
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仲裁法》第10条,中国仲裁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中国仲裁协会的章程由全国会员大会制定。中国仲裁协会是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仲裁法》第12条,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和委员七至十一人组成。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