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般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时间是三年。如果另有其他条例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时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如果另有其他条例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但如果自权利人的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如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权利人的申请做延长决定。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可分期履行的,
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
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针对已明确还款期限的借条,应该在还款期限到期后,可找借款人进行催要,如借款人仍拒绝还钱,双方可进行协商重写借条;针对没有写还款期限的借条,有二十年有效期。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