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没有预定利息,事后不可以让人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人不负担支付利息的法律义务,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订合同时就应该把利息约定明确,约定不明确的,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人依然不负担支付借款利息的义务,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
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贷款
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