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执行:仲裁裁决执行是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已送达的发生法律效力的
仲裁裁决书,在规定的期限内应自动履行。按照中国法律,国内的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
户籍所在地(或被执行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涉外仲裁机关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中国法院、或者外国法院申请执行。人民银行、专业银行、信用合作社收到法院的协助
执行通知书后,应以当事人帐户中扣留或划拨需支付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