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取保候审期间又犯罪的处理:
(1)执行机关应当暂扣其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决定是否没收;
(2)对故意重新犯罪的,应当
没收保证金;
(3)对过失重新犯罪或者
不构成犯罪的,应当
退还保证金。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
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