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租赁合同的类型有:按期限是否固定可分为定期合同和
不定期合同;按标的物的类型可分为不动产租赁合同和动产租赁合同;以及按期限的长短可分为长期租赁合同和短期租赁合同等,但租赁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
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
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
不定期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