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财产一般是是个人财产,但有
约定婚前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除外。根据《民法典》
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财产,除非夫妻采取书面形式另有约定,应视为
一方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