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营业执照变更法人所需手续如下: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
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
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
《公司法》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