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收
农村集体土地,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政府应当发布
征收土地公告,然后由土地主管部门依据发布的征地公告,组织勘测定界调查。土地主管部门自勘测调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拟定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在权利人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权利人可以对补偿方案要求听证。第
二、被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没有异议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与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土地征收
补偿安置协议。第
三、土地征收部门依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和所在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附着物,并移交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