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不大,同时也不具备其他严重情节的,根据《刑法》第13条之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展于一般商标侵权的违法行为。
2、假冒商标与假冒装潢。假冒装潢是指用线条、色彩、图案以及文字等来假冒他人装潢和包装,达到以假乱真,蒙骗消费者的目的。装潢和商标二者是不同的,稍具商品知识的消费者是能分别的。假冒他人商品装潢也会误导消费者,损害
消费者利益,但根据本法的规定,这类行为并
不构成犯罪。但有一种情况除外,近年来,假冒名酒瓶贴图案
欺骗消费者案件增多,因为名优酒类的特定名称以及瓶贴装潢起到了商标的作用,成为消费者认购的一种显著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