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一般情况下,股东对
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除一人公司中,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外,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
公司的股东只在出资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存在法定情形,比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其他有损于公司行为的,股东不以出资为限,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2.公司法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该法还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
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
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