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债务的清偿顺序是,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与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定顺序清偿其他债务,首先是公司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