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指
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
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
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
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