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卖淫(嫖娼)的地点可以是自己的住房买也可以是利用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便利条件,容留他人嫖娼,后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罪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引诱、容留、
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