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中提起上诉的主体有括被告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自诉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以及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其中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是需要经被告人同意的。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