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分割同居财产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
二、同居期间
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
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8.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
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
(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三、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相关因素
1、照顾女方、小孩利益
2、财产实际情况
3、双方过错程度
4、能证明个人财产按个人财产处理,反之按共同共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