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不批准的,可能的原因为申请人不符合取保候审的规定。可以
申请取保候审申请人的范围根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或者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
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