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况下检察院可以自行
逮捕嫌疑人:
一、公安机关没有采取逮捕措施,在
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认为有必要逮捕嫌疑人的;或者在此阶段办理了取保候审或者
被监视居住的嫌疑人不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需要逮捕的。
二、检察院自侦的案件需要逮捕嫌疑人的。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