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
处理交通事故的是哪个部门的朋友可参考以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