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合并步骤:合并后存续公司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
一、合并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书》;
(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
3)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和合并各方股东会同意合并的决议(主要写明由哪些公司合并以及合并的主要内容);
(
4)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合并公告的凭证;
(
5)各自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
6)公司新一届
股东会决议(主要写明合并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
7)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
8)验资报告;
(
9)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0)《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1
1)《公司(企业)
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
2)《公司
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
(1
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1
4)合并后需解散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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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合并后解散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
4)合并存续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的决议;(
5)公司股东会同意合并和注销的决议;(
6)公司在报纸上发布合并公告的凭证;(
7)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依据《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