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的计算法律规定的年龄,一律按公历的年、月、日计算,并且应自行为人出生的年、月、日起按日为单位计算实足年龄。例如,“不满14周岁”,包括周岁生日在内,“已满14周岁”则应从周岁生日之第二天起计算,其他不满16
周岁,不满18周岁的均应依此计算。有人提出责任年龄应当按全国普查用的周岁年龄对照表以公历6月30日前、后为标准时间计算,这是不合适的。人口普查的年龄统计方法和
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二者法律性质不同,决不可混为一谈。还必须指出,刑事责任年龄指的是实施犯罪时的年龄,而不指破案或审判时的年龄。责任年龄的确定是刑法中的重大问题,它直接涉及到刑罚惩罚范围,涉及到是否从轻、减轻处罚,如果某人尚未达到法定应
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即使行为人在客观上造成了严重结果,也不能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正确理解刑法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对于正确定罪量刑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把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作为重要事实予以查清。法律文书要写明未成年被告人出生的年、月、日。对于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待查证属实以后再定罪量刑。
2、刑事责任年龄的确定犯罪主体中的刑事责任年龄,是依行为时为准还是依结果发生时为准,这涉及到对年龄的实际确定问题。在行为与结果同时的场合,对其确定一般不发生问题。但是,当行为结果不同时时,则涉及到以哪一个时间去确定其年龄的问题。这一问题之所以需要明确,是因为在有些案件中,行为时被告人尚未满14周岁(或者未满16周岁、18周岁)而当结果发生时,被告人却满了14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18周岁),在这时,如何确定其年龄,便会对被告人的行为
是否构成犯罪及刑罚轻重适用产生直接的影响。我们认为,从刑事责任年龄是为了解决行为人在行为当时是否具有辨别、控制能力这一点上来看,应当认为,以行为时被告人的实际年龄为准去确定其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比较科学的,当然,如果行为有连续或者持续状态,则应以这种行为状态结束之时被告人的实际年龄去确定其刑事责任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