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诈骗未遂按照诈骗罪进行判定,诈骗情节比较轻的情况下主要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那么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况下,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诈骗的赃款全部退回,那么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情节进行减刑,但是减刑最大是百分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