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
申请公司破产。
2,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财产保全程序必须中止,同时,法院受理后,应当及时
通知债务人的开户银行停止办理债务人的结算业务。
3,法院裁定宣告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后,就在10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出公告。
4,法院成立清算组织。
5,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6,法院组织成立
破产清算组织的,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由破产清算组织提出,经
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
7,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织提请法院
终结破产程序。
8,破产程序终结后,由清算组织向公司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