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
刑事责任年龄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不论其目的是营利还是满足个人享用,均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