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理,意味着法院的诉讼活动要公开,允许公众进入法庭旁听。也就是说,即使与案件没有关系的人,也可以进入到法庭内旁听案件的审理。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了审判员、当事人、当事人的代理人及其他
诉讼参与人,其他人不能进入法庭旁听。
一般来说,法院一审的案件大多数是公开审理的,但是有几类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3)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
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4)经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6)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决定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
(7)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公开审理是为了增加法院审理案件的透明度,在民众监督下保证法律得到公平、公正的执行;不公开审理是为了保护国家或当事人的隐私,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