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与贷款人重新
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
2、对实行整体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明确其所欠贷款债务由改造后公司全部承担。
3、对实行部分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改造后的股份公司按占用借款人的资本金或资产的比例承担原借款人的贷款债务。
风险提示: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后,也仍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期还款,超出还款期限将承担相应的责任。蓄意通过兼并、破产或者股份制改造等途径侵吞信贷资金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部分赔偿责任并处以罚款;造成贷款人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
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