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一般情况下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彩礼是指婚姻关系的男方当事人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及其亲属在婚前给付的钱物,而女方在婚前收到的财物应认定为个人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仍归女方所有。如果双方
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彩礼也可以成为
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