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利贷是超出
民间借贷利率的借贷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属于违法行为,但是并
不构成犯罪。因此,如果是高利贷的放贷方,在借贷方在借款到期后不还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部分的利息时,放贷方的利益是难以得到法律支持的。换言之,对于未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的利息及本金,法律是保护的。
二、高利贷怎样要回来对于高利贷未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的利息及本金,法律是保护的。放高利贷的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要回来:
(一)和解。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也可请第三者“牵线搭桥”,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协商
解决债务纠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自愿;
2、合乎法律法规规定;
3、不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调解。债权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申请调解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被申请调解人,如公民、法人等的基本情况。
2、有具体的调解要求,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还款义务等。
3、有提出调解申请的事实依据,如借款合同、担保协议等。
4、该纠纷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债务人应按约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对于签订协议后债务人又反悔或部分反悔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向仲裁机构递交仲裁协议、申请书及副本。申请书要详细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情况及事实理由。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债务纠纷,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当事人之间大多没有激烈的对抗性。另外,申请仲裁的费用一般比提起诉讼的费用低。
(四)诉讼。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债权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
1、法院
处理债务纠纷是最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解决方式。
2、诉讼时限受法律的严格限制。法院在收到公民的民事起诉状或口头起诉立案后,民事案件的第
一审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也可延长6个月;不服第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第一审裁定的,当事人须在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民事案件的
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法院判决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五)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应当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