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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证罪中如何区分其性质

更新时间:2022.04.20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为证人。所谓证人,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明确的逼取证言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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