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劳动者作为申请人不去参加的,仲裁庭可以将此行为视为撤销
劳动仲裁申请。用人单位作为被申请者不参加劳动仲裁,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