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日。
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期是十五日。
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期是十日。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