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对
重大交通事故有赔偿。除非具备交强险的法定免责情形或者其他商业险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情形时,保险公司才可以免赔。交强险的免责事由如下: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
上述情形交强险虽然可以不赔偿,但是需要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事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
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