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道路
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得到报告会迅速到达
交通事故现场,依法进行勘查、取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内(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必须作出责任认定。如果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
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依法作出决定并及时下达《道路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
事故认定书不是事故责任的最终认定,其仅仅是法院确定责任的重要证据之一。
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错误比较普遍,但是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不能
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推翻事故认定书,仅仅可以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提请复核,而复核结果往往都是维持下级交管部门的认定,对复核结果也没有其他途径救济。
法院在认定事故双方
当事人责任大小时,事故认定书是重要证据,如果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理由推翻事故认定书的,法院应当以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大小确定双方的责任。但是,如果有理由或者证据推翻事故认定的,应当以实际责任大小判决,而不以事故认定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