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可以用身份证。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综上所述,缓刑期间可以使用身份证,但是涉及75条相关规定如:离境、离开住所地等使用时必须得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