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不还钱,如果为
连带责任担保人则应在保证范围内
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为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则一般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
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的,为
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