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泰州市哪里有房屋拆迁补偿

更新时间:2022.08.19

《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范围内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补偿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区人民政府(含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均含)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人民政府对所辖市(县)、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条市房产管理局为本级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由市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负责建立房屋征收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对全市房屋征收行为进行指导。 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征收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及时将其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补偿决定及补偿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备案。 第五条发改、财政、规划、住建、国土、物价、公安、工商、文化、民政、城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相关单位作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因实施房屋征收工作需要的经费由委托单位同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审计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进行跟踪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展开更多

针对泰州市哪里有房屋拆迁补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拆迁人持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和拆迁安置方案,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并领得《拆迁许可证》后,方...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1'21

房屋拆迁补偿范围: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商场征收如何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补偿包括三...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拆迁安置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