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寻衅滋事罪办案流程遵循受案、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定罪等步骤,关于具体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在刑法中有详细的规定。
2、《公安机关
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人民检察院作出
不起诉决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办理释放手续,并根据人民检察院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书面通知,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人民检察院提出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没收其违法所得的检察意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