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承担的后果:
1、债务人将全部转移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原合同中债务人的地位;
2、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3、主债务转移之后,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
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