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仿真枪抢劫如果符合刑法上的枪支的,应当定抢劫罪,且属于抢劫罪的
加重处罚情节。
刑法所称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仿真枪如果形似枪支、具有枪支的结构和动能击发系统,且可能致伤致死,经公安机关依法鉴定,仿真玩具枪也可认定为刑法语境下的“枪支”。
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其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行为人必须通过向被害人展示枪支,胁迫其交出财物。口头咋唿、藏器于身、以假充真都不算持枪抢劫。
持枪抢劫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个人使用,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取得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教唆或者伙同他人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财产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