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的
民事诉讼程序中,被告人的上诉期限一般为十五日。根据我国《
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或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