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
土地使用税纳税人是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单位。
2、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
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