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全部责任遇有特殊情况时,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采用责任推定的办法进行。即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
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
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
2)行人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
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