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较固定。人民法院受理的
信用卡纠纷案件主要集中在
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商业银行。
2、案件集中性批次数量巨大。信用卡案件中,原告同时起诉100名被告以上的情况较普遍。
3、起诉原因主要集中在持卡人经多次催收仍不归还透支款项。
4、审理周期偏长。该类案件因被告人下落不明裁判文书大多需公告送达,案件审理周期是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的1倍以上,一般需4个月左右。
5、调解难度较大。由于被告大多下落不明,且要承担复利等衍生债务,法院调解工作难度较大。
6、被告以年轻人为透支消费主力。信用卡案件中80后、90后年轻人透支消费占相当大的比重,且年轻人“卡付卡”现象突出,用一张
信用卡的钱还另一张信用卡的债。
7、涉嫌
信用卡诈骗的情形隐藏其中。由于信息泄露,拾得、冒领信用卡、恶意透支等情形,少部分信用卡纠纷,兼涉嫌信用卡诈骗。
8、执行难度大。信用卡纠纷案件生效判决自动履行率很低,大部分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法院依职权难以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加之发卡银行也无法提供有效财产线索,致使案件执行工作难以顺利进行。